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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资料图)
——陇南市全力做好三类关爱对象法律援助服务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曹治
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部署要求,陇南市司法局深入实施爱心扶孤助残济困行动,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建立制度机制,切实做好三类关爱对象的法律援助服务,筑起一道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
开辟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基本做到法律援助受理、指派一天完成,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17件,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245件,为245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依法引导”机制
加大对孤儿、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加强和省内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协调配合,先后与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万州、新疆和田及省内兰州、酒泉、天水、甘南等市州跨区域协作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质量管理”机制
专门印发《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目录》,加强对办理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各法援中心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并指派有经验的律师代理案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对案件办理结果进行回访,做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过程监督。
建立“力量整合”机制
为了更好实现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等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使法律援助工作更深入更方便,实现即时援助、就近援助,陇南市司法局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统领,各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三类关爱对象纵深发展。
建立“宣传培训”机制
编印《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武都、徽县、宕昌、礼县和西和等县区司法局联合公安、检察、法院、残联、工会等部门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各法援中心抽调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成法律宣讲团深入多个乡镇及重点村开展了宣讲培训。
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加强对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动员和组织有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三类关爱对象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高效、顺畅的三类关爱对象权益保障工作衔接配合机制。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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